用户 密码 验证码
首 页 交易中心 产品展台 医疗黄页 医院大全 医疗人才 医疗搜索 医疗展会 资讯中心 求医问药 健康频道 会员专区 服务中心
广告招商一
收费 我要收藏
帮助 设为首页
注册 我要留言
动态新闻 医疗商务 医疗资讯 政策法规
您的位置:首页 > > 动态新闻 > 社会诚信

宁波正规医院公开出售假药暴露药品监管漏洞

作者:admin 来自:人民网-人民日报 时间:2006-9-21

  9月20日,记者从宁波市药监部门了解到,备受关注的“假药流入宁波正规医院及药店案件”的调查仍在进行之中……药监部门人员表示,对有关责任人将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正规医院公开售假

   药监局一周之内公布4起假药案;“朱砂安神丸”竟然添加导致嗜睡的“安定”成分

  早在7月份,宁波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接到市民的举报电话,称其服用“朱砂安神丸”后,嗜睡感较重,怀疑药品质量有问题。让执法人员颇感意外的是,被举报的药品是从位于该市江东区的广慈医院配来的。这是一家正规医院。

  执法人员立即抽检被举报医院的相关药品,发现所销售的“朱砂安神丸”微生物限度超标,并非法添加了类似西药的地西泮成分。正是这种添加的西药成分,导致举报者嗜睡。医药专家解释,所谓的西药成分地西泮就是俗称的“安定”。依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即可判定为假药。

  让执法人员更感意外的是,药品包装标示显示该假药的生产厂家为吉林沈辉药业有限公司。这也是一家正规的制药企业。据广慈医院门诊部交待,共计68盒“朱砂安神丸”假药是通过医药代表购进的。尽管沈辉药业公司对生产假药一事矢口否认,但浙江省药检所的检验结果却赫然在目。

  包括假“朱砂安神丸”案在内,仅在8月份一个月内,宁波市药监局就在一周内公布了四起类似的假药案,分别是批号为20060302的“乌贝颗粒”、批号为05058618的“采乐”酮康唑洗剂、批号为20040501的“朱砂安神丸”和没有任何中文标示的“万艾可”(俗称“伟哥”)。

  合法主体制假贩假

  假药以中成药居多,钻中药“药效慢吃不死人”的空子;外包装精致,手续齐全,极具欺骗性

  有关专家认为,与以往类似案件不同的是,最近发现的几起假药案中,假药多是在正规医院和药店内发现的。这说明假药已渗透到药品流通的要害环节,而非像前些年那样仅仅通过街头兜售或邮寄形式,具有更强欺骗性。

  分析四起假药案,宁波市药监部门认为合法主体制假贩假的手段巧妙,特点有三:

  一是造假的药品以中成药居多。宁波药监部门查获的假药均为中成药。分析认为,造假贩假者钻了“药效慢吃不死人”的空子。

  二是外包装精致,说明书与真品基本没有区别或只有细微区别,一般人很难辨别。如慈溪查处的假冒“采乐”,其外包装与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非处方药“采乐”相似,只是商标有点模糊。加之其生产批号、生产日期、药品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等一应俱全,很难分辨真伪,轻易即可流入一些正规医院和药店。

  三是夸大疗效范围。在市区一家药店发现的非处方假药“乌贝颗粒”,标示为安徽先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明明只适用于治疗胃痛泛酸,却被夸大为能治疗胃及十二指肠溃疡,且有可收敛止血的功效。显然该药所标明的主治功能超出规定范围。

  暴露药品监管漏洞

  药品销售总代理制使医药代表销售正品时夹带“私货”;管理部门酝酿管理办法

  宁波市药品稽查支队相关负责人认为,导致假药流入正规医院、药店的主要原因是流通环节出了问题。由于目前药厂销售产品实行的是总代理制,由销售公司再委托医药代表推销药品,给医药代表在销售正品的时候也夹带销售一些“私货”的空子,使得假药进入正规的流通渠道成为可能。另外,一些药店贪图便宜,从不正当渠道进药,也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针对假药案出现的新情况,宁波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史小华认为,“一些企业和不法分子为一己私利以假充优,将药品制成毒品,既是市场经济不完善带来的体制性‘毒品’,也暴露出政府监管部门工作不到位的障碍。身负公共责任的政府部门决不能层层失守,让攸关性命的药品安全监管形同虚设!”

  “药品是特殊商品,必须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GMP管理组织生产。令人忧虑的是目前许多正规制药企业也很难完全按以上标准生产,更需要药监部门瞪大眼睛!”史小华介绍,宁波每年从全国各地进入的药品多达5000个批次。为加大抽检范围和力度,宁波市政府将在今年首次拨付150万元专款的基础上加大抽检力度。与此同时,这位局长说,针对现阶段药监部门人少线长,难免有疏漏的现状,建立“黑名单”,实行信息化管理不失为强化监管的有效对策之一。即对生产过“问题药品”或被查获有销售过假药、劣药“前科”药厂的产品实行重点监管,对不同批次药品加大抽检力度,以期最大限度地保障百姓用药安全。

  针对医药代表流动性大、尚无行业准入资格制度的管理缺陷,宁波市医药行业协会正在酝酿出台《宁波市药品营销人员管理办法》,将对药品营销人员实行包括资格准入、年度注册等内容的执业资格证制度。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也正在制定相关的政府规范性文件。 本报记者 何 伟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页数第[1]页 

【字体: 】 【关闭


■ 相关连接
·还没有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还没有相关的评论!
■ 发表评论
您的大名: (点击这里注册)
友情提醒:评论请限制在100字以内,有长篇大论欢迎到论坛发表:)


新 闻 搜 索


本 级 分 类
本站动态
社会诚信
骗术&防骗
人事动态
职场助理
建站帮助
成功案例
法律在线
建店帮助
e币制度
阅 读 排 行
·中国古代诚信小故事汇编(三十九)
·喜来健医疗器械免费体检仍在继续
·诚信与现代社会的关系(一)诚信的作用
·企业诚信营销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北京5家医院乱收费被通报
·丹阳人民医院骨科集体受贿近20万获罪
·中消协:多种医疗器械夸大适应症和疗效
·利润翻倍,天天好药房降价活动无期延长
·假牙属于医疗器械 医院不能随意制作
·医院价太高?还是医生太黑?
关于我们 | 本站动态 | 会员中心 | 服务条款 | 使用帮助 | 站点地图 | 网络广告 | 友情链接
网络实名医疗商务网  医疗黄页 通用网址:医疗商务网 粤ICP备05013882号  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目录 医疗器械产品详细分类
客服热线:020-61138808 61138858 网站技术支持:020-61138808 admin#yl35.com (用@替换#)
www.ylsw.net  www.medec.cn  www.medec.cn  www.med114.cn  www.yl35.com 
医疗搜索 留言 设为首页 我要收藏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