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贼夜盗民宅穿着赃物自己钻进巡逻警车 |
| 作者:admin
来自:中国法院网 时间:2006-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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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藁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马海某某和勿里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这两名案犯的被捕经历与其他人不同,他们是坐着“警的”驶进监狱的。 四川省的马海某某和勿里某某不甘心一辈子在老家忍受贫困,于是结伴北上打工。2006年3月30日,他们来到藁城市。找了几天工作未果,带的钱又要花光了,二人萌出盗窃的想法,开始找寻作案目标。
4月2日凌晨2时,二人摸到胜利路某家属楼,查看了地形,由勿里某某放风,马海某某带上事先准备好的手电和手套蹬着一楼窗外的防盗网爬进了二楼住宅。半小时后,马海某某返回,首次出师他只偷回了一双皮鞋,勿里某某穿在了脚上。
马海某某又采用同样的方法,爬进了二楼另一户住宅,偷出一件西服和一条裤子,下楼后他们从裤兜里翻出了一个钱包,内有1700元钱,二人欣喜若狂,马海某某穿上不合体的西服与勿里某某“胜利”班师。
路上,二人商量,应先到晋州避避风头,于是掉头前往晋州。走到四明街桥头时,对面驶来一辆红色面包车,马海某某决定奢侈一把打车去晋州。他们拦下车与司机一番侃价,二人谎称:“我们是到晋州打工的,为了省点钱从石家庄走过来的,到这太晚了,实在走不动了,才打的车,我们出高价送我们过去吧。”司机和副驾打量了一下他们,同意送二人去晋州,二人高兴地钻进了车里。不一会儿,车驶进一个大院,司机让二人下车,说:“到了!”二人很奇怪的说:“这是到哪了?”司机答:“公安局。”二人一下瘫软在地。
原来,司机二人是夜间巡查的公安巡警,当时正开着用来掩护身份的面包车在街巡查。从马海某某身上不合体的西服和他们错漏百出的谎言上,两警察就已怀疑上了二人。尽管两嫌犯在公安局百般抵赖,但在失主的指证面前最终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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