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党委书记闵维方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明确宣称:“北大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北大每个终身教授都是一流学者。”
北大改革方案提出的新的教师人事管理体制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
(1) 教员实行聘任制和分级流动制;
所谓“聘任制和分级流动制”,是指在讲师和副教授岗位的教员
都有定期合同,在合同期内最多只能有两次申请晋升的机会,不能晋升的将不再续约;副教授一旦晋升为正教授,则将获得长期职位(类似国外的终身教职)。
(2) 学科实行“末尾淘汰制”;
所谓“学科实行‘末尾淘汰制’”,是指:教学和科研业绩长期表现不佳的教学科研单位,学校将对其采取限期整改、重组或解散的措施;而在被解散单位工作的教员,无论有无长期教职,都得中断合约,但有些教员可能被重新聘任。这里,“业绩长期表现不佳“的标准是该单位在国内大学的相对地位,如某学科教研室长期排名在国内10名之后,将可能被解散。解散后,学校可能建立新的教研室,原来的一些教员有重新被聘任的机会,但不保证一定被聘任。
(3) 招聘和晋升中引入外部竞争机制;
(4) 原则上不直接从本院系应届毕业生中招聘新教员;
(5) 对教员实行分类管理,教师岗位分为教学科研岗位和专任教学
岗位两类;
(6)招聘和晋升中引入“教授会评议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