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一律不评
职务,统统要聘
聘任制取代职称评审:
中山大学推行教师职务聘任制,是根据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的现实需要,科学地设岗定编,合理设置高、中、初级教师职务岗位,实行岗位管理,从而打破了长期以来教师“铁饭碗”的现象,初步建立起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良性人才机制。
国内外公开招聘教师:
中大各学院(系)教师编制的核定,主要由“基础数”和“调节增加数”两类指标构成。
———“基础数”根据各实体院系拥有本科专业、在读本科生数、博士点学科、硕士点学科、在读研究生数、全校公共课教学等情况确定;
———“调节增加数”根据各实体院系拥有的全国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教育部文科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队才培养基地、省部级开放实验室/工程中心等情况确定。
各院系的编制核定和职位设置,每学年进行一次。根据要学科发展的需要, 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教师。
教师一律要承担本科课程:
教师职务的聘任分为“有固定期限聘任”和“无固定期限聘任”两种。助教职务为有固定期限聘任职务,首次聘期最长三年,续聘期为一至三年,最长可续聘一次;讲师职务为有固定期限聘任职务,首次聘期三年,续聘期三年,最多可续聘两次;副教授一般为有固定期限聘任职务,每个聘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在受期满三年后,若双方商定续聘,可以申请签定无固定期限聘任合同;教授职务则为无固定期限聘任职务(长期聘任职务)。
职位划分AB两大系列:
A系列—有长期聘任可能的职位。
B系列—无长期聘任可能的职位,主要包括“教员”、“教学助理”和“研究助理”等,教员职位主要设立于负担全校共公课教学工作的院系,教员的每个聘期不超过三年,可以连续聘任;教学助理和研究助理承担教学和学术研究的辅助性工作,主要从本校在学研究生中聘任,聘期一年,可以连续聘任。
全面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不是出于减员或增减教师薪酬等短效的功利性目的,而是要逐步建立建立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趋势、符合现代大学发展规律、符合中国国情特别是高等教育实际的人事制度,从击最充分地调动和发挥现有的人力资源;不是简单地从终身制改为流动制,而是根据人才、职业的特点和规律,为人才的发展提供机遇和机制,为学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